学院公告

建筑与设计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同等标准,促进稳定,优化结构,实现协调共享发展。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复试过程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工作考务办公室、复试小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压实责任,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复试比例与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型

招生计划

已录推免生数

复试比例

备注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5


按实际上线人数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9

8

按实际上线人数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49(含7个联合培养计划)


11.5

另有2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35100

艺术

全日制

专业学位

29


11.5

另有2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四、复试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复试报到

考生持相关证件于2023329日到建筑与设计学院(前湖校区北区艺术楼A308)三楼会议室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1)《南昌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

提前审查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

的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程管

理(125601)、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91日前颁发。

(4)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

科生证明等,C类考生同时交验业绩材料的原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891日前颁发。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同时交

验原件)。

(6)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7)复试资格审查单。

以上有关材料除(1)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

(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五、复试

(一)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

学院代码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时间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020

建筑与设计学院

081300

建筑学

330日上午9001130

建工楼A414

330下午14:00

建工楼A414

331日上午900

艺术楼A516

83969396

自带画板、画具

020

建筑与设计学院

130500

设计学

330日上午9001130

艺术楼A505

330下午14:00

艺术楼A505

331日上午900

艺术楼A516

83969396

自带画板、画具

020

建筑与设计学院

135100

艺术

330日上午9001130

艺术楼A416A420

330下午14:00

艺术楼A401

A501

A502

A503

A507

A508

331日上午900

艺术楼A516

83969396

自带画板、画具

020

建筑与设计学院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330日上午9001130

艺术楼A502A503A508

330下午14:00

艺术楼A401

A501

A502

A503

A507

A508

331日上午900

艺术楼A518

83969396

自带画板、画具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2.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不及

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

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 志 愿 考 生 : ( 初 试 分 数 / 初 试 总 分 值 )*60+( 复 试 总 分 /250)*40

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50+(复试总分

/250)*5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统考类初试总分值500,管理类联考类初试总分值300)

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优先顺序为一志愿上线生、调剂生),依次录取。

所有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七、信息公开及回避制度

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

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为参加复试考生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申诉电话079183969396

申诉邮箱:18970098600@189.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