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学院工作室建设方案(试行稿)
一、工作室建设意义
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要持续推进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举全省之力办好南昌大学,争取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的目标为契机,响应学校对学院“教学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的发展定位,凝练学科方向、促进学科交叉,推进科教协同、产教融合,提高教师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同时体现以本为本,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培养实用型、复合型、创新型设计专业人才为目标。形成具有国际合作背景及特色学科和专业、特色团队、特色平台、特色社会服务及特色教育教学相结合的学科群协同发展新模式。
二、工作室研究领域、人员组成及设立标准
1.工作室研究领域将围绕国际前沿科技热点,聚焦国家战略、地方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需求,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
2.工作室教师人员构成,应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特色。团队由本学院各学科专业教师和学生一起组成,校内其他学院专业教师亦可加入。总人数老师不低于5人,学生不少于10人。
3.学院领导每人可加入一个相应团队,但不担任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具有唯一性,不能担任其他团队负责人。工作室成员原则上具有唯一性,不能兼任其他团队成员。如成员确有跨团队需要,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每个团队的跨团队成员仅限1人,且仅限跨一个团队。
4.学院评定正式工作室若干个,同时孵化梯队工作室若干个,采取两年考核动态淘汰制。
三、学院支持
1、场地支持:学院为每个工作室提供不少于40平米的工作场地;
2、经费支持:每年每个正式工作室给予发展经费5万元。梯队工作室给予发展经费2万元。
四、负责人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在教学、科研或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五、工作室负责人职责
1、组织团队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2、规范合理使用发展经费;
3、制定工作室管理制度,全面承担工作室的安全责任。
六、工作室工作任务考核要求
1、必要条件(以下条件需全部满足)
(1)作为教学团队,需集体承担3门以上专业课程;每年发表教改论文1篇或获批校级教改课题1项;每年获批校级以上五大类一流课程1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或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或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每年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等级奖3项或国家级奖励1项;每年指导完成校级以上学生双创项目2项;每年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大赛2项;每年组织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每年组织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竞赛(标兵提名奖、授课竞赛奖、教学创新大赛)。
(2)作为科研团队,每年发表核心(含建筑B类)以上学术论文2篇;每年获批省级科研项目1项;每年组织申报国家三大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1项。
(3)作为社会服务团队,每年横向课题进账金额不低于15万元。
2、选择条件(以下三个条件至少需满足其中之一)
(1)作为教学团队,二年内获批国家级五大类一流课程1门或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或二年内获批省级以上本科、研究生教学团队;或二年内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或每年获批省级五大类一流课程1门或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或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或每年获批省级教改课题2项;或每年获得国家级奖励以上10项以上;或每年指导学生获得江西省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大赛银奖以上奖励1项;或二年内指导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大赛等级奖以上1项;获二年内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或二年内获得学校教学竞赛奖1项。
(2)作为科研团队,二年内发表cssci、sci、ssci、A&HCI、建筑类A类论文5篇(1项发明专利等同1篇论文,专利等同量≤3);或二年内编写教材或出版专著4部; 或二年内获批省级科研项目5项或二年内获批国家三大基金(科学基金、社科基金、艺术基金)1项;或二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或两年内入选国家级展览5项。
(3)作为社会服务团队,每年横向课题进账金额不低于60万元,或二年进账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备注:
以上成果主持人必须为团队成员。跨团队成员的成果可根据需要分配,但每项成果都具有唯一性,不能同时用于两个团队。
选择条件完成按100分计算,亦可按差值算分,三项累计达到100分。(例如两年进账按要求200万,团队完成150万,按比例得75分)
七、工作室考核机制
1.必要条件每年进行考核,工作室按要求填写年度业绩表。由学院对业绩材料进行考核并公示,对未完成必要条件的团队取消工作室资格。
2.选择条件每两年进行考核,工作室按要求填写年度业绩表。由学院对业绩材料进行考核并公示。成绩合格者继续享受工作室的相关权益,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所有待遇,并按未完成任务的比例退回学院资助经费,同时场地由学院推荐梯队工作室进入。
3.工作室由于不合格被取消,负责人暂停一年参与工作室建设的资格。工作室团队内部采取动态考核机制,负责人可每年调整工作室人员并上报学院。
4.工作室资金不能作为福利费使用,只能按学校发展经费的标准实报实销。
5.工作室正常运行二年,并在排名中优秀的团队,学院将对其进行相应奖励(在场地面积和使用经费上给予体现。)
南昌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2022年 5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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