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建筑与设计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同等标准,促进稳定,优化结构,实现协调共享发展。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复试过程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工作考务办公室、复试小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压实责任,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复试比例与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型

招生计划

已录推免生数

复试比例

备注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5


按实际上线人数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9

8

按实际上线人数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49(含7个联合培养计划)


1比1.5

另有2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35100

艺术

全日制

专业学位

29


1比1.5

另有2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四、复试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复试报到

考生持相关证件于2023年3月29日到建筑与设计学院(前湖校区北区艺术楼A308)三楼会议室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1)《南昌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

提前审查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

的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填写完毕后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程管

理(125601)、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

(4)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

科生证明等,C类考生同时交验业绩材料的原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9月1日前颁发。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同时交

验原件)。

(6)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7)复试资格审查单。

以上有关材料除(1)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

(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五、复试

(一)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

学院代码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时间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020

建筑与设计学院

081300

建筑学

3月30日上午9:00—11:30

建工楼A414

3月30日下午14:00

建工楼A414

3月31日上午9:00

艺术楼A516

83969396

自带画板、画具

020

建筑与设计学院

130500

设计学

3月30日上午9:00—11:30

艺术楼A505

3月30日下午14:00

艺术楼A505

3月31日上午9:00

艺术楼A516

83969396

自带画板、画具

020

建筑与设计学院

135100

艺术

3月30日上午9:00—11:30

艺术楼A416、A420

3月30日下午14:00

艺术楼A401

A501

A502

A503

A507

A508

3月31日上午9:00

艺术楼A516

83969396

自带画板、画具

020

建筑与设计学院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3月30日上午9:00—11:30

艺术楼A502、A503、A508

3月30日下午14:00

艺术楼A401

A501

A502

A503

A507

A508

3月31日上午9:00

艺术楼A518

83969396

自带画板、画具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2.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不及

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

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 志 愿 考 生 : ( 初 试 分 数 / 初 试 总 分 值 )*60+( 复 试 总 分 /250)*40;

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50+(复试总分

/250)*5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统考类初试总分值500,管理类联考类初试总分值300)。

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优先顺序为一志愿上线生、调剂生),依次录取。

所有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七、信息公开及回避制度

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

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为参加复试考生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申诉电话:079183969396

申诉邮箱:18970098600@189.CN